看到郭敬明小说里的一句话说:“我想我是个天才,我真的是个天才,我要不是个天才那简直是个笑话。”我冷笑,这家伙竟然自恋得和我一样,会每天逢人便狂叫“我是天才。”我不知道听我喊过这话的人是否也自以为是天才,因为他们通常也以冷笑来回应我。 每当我出手投篮时高兴的想这球一定能进之后,对方便有人高兴的喊:“抢篮板!”而这还是较好的结果,因为有时他们会更高兴的看着球连板都挨不到而出界。许久之后,我再也不会感到沮丧,而是同他们一样高兴得想:“发挥正常!”每当我写出一点东西时高兴的想此乃天才之作之后,别人会高兴的说:“原来我写的东西还不算烂!”而这还是较好的结果,因为有时他们会更高兴地为自己节约几张草纸。许久之后,我再也不会感到沮丧,而是同他们一样高兴的想:“果然糟糕!” 我成绩不好,如果一定要在前面加一个限定词的话,应该是“上高中以来”,因为这个省重点汇聚了太多比我更天才的天才。我想考第一,可是连白痴也知道这不可能,于是我便在上课的时候趴在桌子上做梦拿第一,结果是成绩单上我名字的位置离第一名越来越远,倒数第一却指日可待。所以我拼命的打篮球和写东西来自我安慰,希望哪一天被WNBA拉去当后卫,或者一不小心在新概念作文大赛里露了脸而被北大免试录取,我同样知道这种事情发生的概率同明天火星会撞地球的概率差不多。极令我自卑的是经常和我一起打球的一个家伙每次考试都可以轻松的拿到600分以上,而我却一直在向500分挣扎,这一度令我对自己的智商产生了怀疑。因为天才的成绩不应该这么烂。我多么希望自己在高三也能像初三时被班主任恐吓之后就考了个令他十分怀疑我是事先知道了答案的分数那样,一飞冲天,我仍然知道机会渺茫。中午回家看电视,《七龙珠》里那个色色的小猪乌龙在七颗龙珠聚集招来了神龙之后,说希望得到一条女孩的内裤,我不禁大骂:“这个白痴,竟然不知道要高考题目!”这时我就可悲的发现原来这就是我现在最大的愿望。 我喜欢跟男生一起混,因为他们大方,他们不会像大多女生那样敏感,不会为一点小事闹得大哭一场或是几个月不说话。我常常会很粗心的莫名其妙的得罪一些女生,然后煞费脑细胞去把她们哄好。初一的时候我曾是班上颇有影响力的“五人帮”之一。我们五个人占据班干部的多数席位,而且十分要好。老大成绩特好,那时的年级第一的位子基本都是她坐着,老师更视其为明珠,我们这四人当然以她为领袖,马首是瞻。可正因如此,她骄傲得像公主一般,我们不得不处处迁就。有一次小月考,我们中的一个成绩也不错的小Y夺去了她的第一,于是她就很奇怪的对小Y“沉默”了一个月,直到下一次月考她又重新夺回了第一。从此,小Y便告诫自己以后考试千万不要超过她。而我也曾因为“不小心”同她的“敌人”将了几句话就被“打入冷宫”,最后花了好多心思将她哄好为止。从那时起,我习惯了哄女生,而且技术很不错;也从那时起,我对一些女生敬而远之。 后来我发现男生大多很大方,自然就有了不少兄弟。跟男生一起混得多了,我也变得越来越像男生,短短的头发、宽大的衣服、酷酷的篮球鞋,我可以在烈日下拼命的挥洒汗水打篮球,也可以拿起羽毛球拍同别人切磋剑术。云南白药自然成了我书包里的常备物品。同学很惊异于我浑身的伤,而且牛仔裤也因打球破了一条又一条,回到家还不得不撒谎说是骑自行车摔的。于是老妈很担心我骑车的技术。其实我的车技根本丝毫不用怀疑,比如骑车时表演《泰坦尼克号》中男主角在船头的经典动作,我估计一百个女生中能找出一个来就很不错了,而我就是那一个。而且我习惯飙车,一般女生花二十分钟的车程,我花十分钟绝对搞定,对此,我还得意的亮出口号:宁可撞死,决不减速。 或许跟男生接触太多,麻烦事接踵而至。从初二开始,我的绯闻男主角换了不下八个。我一直不明白为什么有的人可以在看到我和某个男生说笑之后就四处宣传我们在谈情说爱,有早恋倾向,还不停的对我说一些奇怪的事,目的是引诱我说出一些她可以拿来当“证据”的话,更有甚者还跑到我面前来极老道的帮我出谋划策!我实在无奈,只好赶快同那些男生保持距离,以免有更离谱的谣言出现。无聊的流言使我失去了不少的友情,也让我发现将来狗仔事业的发展前景十分光明,人才济济! 到高二下学期终于还是分了科,我极无奈的选了文科,又去重新适应一个新环境(因为读文科的学生较少,所以只是将选文科的分出去)。我本来十分愿意读理科的,因为理科班有很多我熟悉的同学。可是班主任把我拉到办公室苦口婆心的劝我读文:“**啊!你最好还是读文科啊!读理科的话你可能跟不上啊!书读不好将来就没有出路啊!你文科成绩比理科好得多啊!你要懂得扬长避短啊……”我最终不想辜负班主任的这么多“啊”,选择了离开。其实也许还有一个原因:我厌倦了这一年半当差生的感觉。 到了文科班,我舍弃得最多的东西是朋友。在这里我不想再花时间和精力去交朋友,因为害怕一年半后的分别,那时朋友都忙着各奔前程,以致提起笔来都不知道信该寄往何方。我于是常跑到原来那个现在已经变成理科的班,像回娘家一样。直到一天一个同学故意玩笑一句:“你哪个班的?跑我们班来干吗?”我这才突然意识到我已经不是他们的同班同学了,于是我开始习惯对他们使用“你们班”和“我们班”之类的词语了。 离开了原班,也是我离开篮球的开始。在被男生戏称为“侏罗纪公园”的文科班里,我实在找不到伴儿跟我一起打球。结果在好友惊异的目光中,我的运动战地从篮球场转到了乒乓球台,但是我怎么也把握不住这个体积与质量均不及篮球百分之一的小塑料球,常常狠狠的一拍子将它们挥得粉身碎骨。望着残骸,心里却生出一丝快意。 在文科班待了不久,我就发现我的选择还是错了。在我们这个重理轻文的学校,文科班是就老师眼中的差生班、弱智班,老师们可以不备课或者是不上课,理由是课程太简单不用备课,或者是内容太难我们学不会而不上课。我开始还嘲笑老师的懒,后来才发现是老师在嘲笑我们的笨。我们可怜的自尊正在被老师一点一点的撕裂。终于有一天我在食堂门口看到一张“文科生与狗不得入内”的告示,惶惶大哭……幸好后来发现这只是个梦,可是眼睛却潮了很久。 混混沌沌中,人生最美好的时光我彷惶度过,整个高三的压抑苦闷让我疯狂。有太多得到的、失去的、该留恋的和要遗忘的东西,我会用字把它们珍藏起来…… 后 记 第一次玩深沉,头都大了,却是我最真实的话。好友拿着这篇“苦水”,问我还剩下些什么。我很迷茫的想了很久,发现我还有笔。然后我告诉她,我现在最快乐的时候是每个星期天的早上,我会和原来那帮很好的兄弟打一整早上篮球,快乐的流汗,快乐的摔破牛仔裤。
看到郭敬明小说里的一句话说:“我想我是个天才,我真的是个天才,我要不是个天才那简直是个笑话。”我冷笑,这家伙竟然自恋得和我一样,会每天逢人便狂叫“我是天才。”我不知道听我喊过这话的人是否也自以为是天才,因为他们通常也以冷笑来回应我。 每当我出手投篮时高兴的想这球一定能进之后,对方便有人高兴的喊:“抢篮板!”而这还是较好的结果,因为有时他们会更高兴的看着球连板都挨不到而出界。许久之后,我再也不会感到沮丧,而是同他们一样高兴得想:“发挥正常!”每当我写出一点东西时高兴的想此乃天才之作之后,别人会高兴的说:“原来我写的东西还不算烂!”而这还是较好的结果,因为有时他们会更高兴地为自己节约几张草纸。许久之后,我再也不会感到沮丧,而是同他们一样高兴的想:“果然糟糕!” 我成绩不好,如果一定要在前面加一个限定词的话,应该是“上高中以来”,因为这个省重点汇聚了太多比我更天才的天才。我想考第一,可是连白痴也知道这不可能,于是我便在上课的时候趴在桌子上做梦拿第一,结果是成绩单上我名字的位置离第一名越来越远,倒数第一却指日可待。所以我拼命的打篮球和写东西来自我安慰,希望哪一天被WNBA拉去当后卫,或者一不小心在新概念作文大赛里露了脸而被北大免试录取,我同样知道这种事情发生的概率同明天火星会撞地球的概率差不多。极令我自卑的是经常和我一起打球的一个家伙每次考试都可以轻松的拿到600分以上,而我却一直在向500分挣扎,这一度令我对自己的智商产生了怀疑。因为天才的成绩不应该这么烂。我多么希望自己在高三也能像初三时被班主任恐吓之后就考了个令他十分怀疑我是事先知道了答案的分数那样,一飞冲天,我仍然知道机会渺茫。中午回家看电视,《七龙珠》里那个色色的小猪乌龙在七颗龙珠聚集招来了神龙之后,说希望得到一条女孩的内裤,我不禁大骂:“这个白痴,竟然不知道要高考题目!”这时我就可悲的发现原来这就是我现在最大的愿望。 我喜欢跟男生一起混,因为他们大方,他们不会像大多女生那样敏感,不会为一点小事闹得大哭一场或是几个月不说话。我常常会很粗心的莫名其妙的得罪一些女生,然后煞费脑细胞去把她们哄好。初一的时候我曾是班上颇有影响力的“五人帮”之一。我们五个人占据班干部的多数席位,而且十分要好。老大成绩特好,那时的年级第一的位子基本都是她坐着,老师更视其为明珠,我们这四人当然以她为领袖,马首是瞻。可正因如此,她骄傲得像公主一般,我们不得不处处迁就。有一次小月考,我们中的一个成绩也不错的小Y夺去了她的第一,于是她就很奇怪的对小Y“沉默”了一个月,直到下一次月考她又重新夺回了第一。从此,小Y便告诫自己以后考试千万不要超过她。而我也曾因为“不小心”同她的“敌人”将了几句话就被“打入冷宫”,最后花了好多心思将她哄好为止。从那时起,我习惯了哄女生,而且技术很不错;也从那时起,我对一些女生敬而远之。 后来我发现男生大多很大方,自然就有了不少兄弟。跟男生一起混得多了,我也变得越来越像男生,短短的头发、宽大的衣服、酷酷的篮球鞋,我可以在烈日下拼命的挥洒汗水打篮球,也可以拿起羽毛球拍同别人切磋剑术。云南白药自然成了我书包里的常备物品。同学很惊异于我浑身的伤,而且牛仔裤也因打球破了一条又一条,回到家还不得不撒谎说是骑自行车摔的。于是老妈很担心我骑车的技术。其实我的车技根本丝毫不用怀疑,比如骑车时表演《泰坦尼克号》中男主角在船头的经典动作,我估计一百个女生中能找出一个来就很不错了,而我就是那一个。而且我习惯飙车,一般女生花二十分钟的车程,我花十分钟绝对搞定,对此,我还得意的亮出口号:宁可撞死,决不减速。 或许跟男生接触太多,麻烦事接踵而至。从初二开始,我的绯闻男主角换了不下八个。我一直不明白为什么有的人可以在看到我和某个男生说笑之后就四处宣传我们在谈情说爱,有早恋倾向,还不停的对我说一些奇怪的事,目的是引诱我说出一些她可以拿来当“证据”的话,更有甚者还跑到我面前来极老道的帮我出谋划策!我实在无奈,只好赶快同那些男生保持距离,以免有更离谱的谣言出现。无聊的流言使我失去了不少的友情,也让我发现将来狗仔事业的发展前景十分光明,人才济济! 到高二下学期终于还是分了科,我极无奈的选了文科,又去重新适应一个新环境(因为读文科的学生较少,所以只是将选文科的分出去)。我本来十分愿意读理科的,因为理科班有很多我熟悉的同学。可是班主任把我拉到办公室苦口婆心的劝我读文:“**啊!你最好还是读文科啊!读理科的话你可能跟不上啊!书读不好将来就没有出路啊!你文科成绩比理科好得多啊!你要懂得扬长避短啊……”我最终不想辜负班主任的这么多“啊”,选择了离开。其实也许还有一个原因:我厌倦了这一年半当差生的感觉。 到了文科班,我舍弃得最多的东西是朋友。在这里我不想再花时间和精力去交朋友,因为害怕一年半后的分别,那时朋友都忙着各奔前程,以致提起笔来都不知道信该寄往何方。我于是常跑到原来那个现在已经变成理科的班,像回娘家一样。直到一天一个同学故意玩笑一句:“你哪个班的?跑我们班来干吗?”我这才突然意识到我已经不是他们的同班同学了,于是我开始习惯对他们使用“你们班”和“我们班”之类的词语了。 离开了原班,也是我离开篮球的开始。在被男生戏称为“侏罗纪公园”的文科班里,我实在找不到伴儿跟我一起打球。结果在好友惊异的目光中,我的运动战地从篮球场转到了乒乓球台,但是我怎么也把握不住这个体积与质量均不及篮球百分之一的小塑料球,常常狠狠的一拍子将它们挥得粉身碎骨。望着残骸,心里却生出一丝快意。 在文科班待了不久,我就发现我的选择还是错了。在我们这个重理轻文的学校,文科班是就老师眼中的差生班、弱智班,老师们可以不备课或者是不上课,理由是课程太简单不用备课,或者是内容太难我们学不会而不上课。我开始还嘲笑老师的懒,后来才发现是老师在嘲笑我们的笨。我们可怜的自尊正在被老师一点一点的撕裂。终于有一天我在食堂门口看到一张“文科生与狗不得入内”的告示,惶惶大哭……幸好后来发现这只是个梦,可是眼睛却潮了很久。 混混沌沌中,人生最美好的时光我彷惶度过,整个高三的压抑苦闷让我疯狂。有太多得到的、失去的、该留恋的和要遗忘的东西,我会用字把它们珍藏起来…… 后 记 第一次玩深沉,头都大了,却是我最真实的话。好友拿着这篇“苦水”,问我还剩下些什么。我很迷茫的想了很久,发现我还有笔。然后我告诉她,我现在最快乐的时候是每个星期天的早上,我会和原来那帮很好的兄弟打一整早上篮球,快乐的流汗,快乐的摔破牛仔裤。 看到郭敬明小说里的一句话说:“我想我是个天才,我真的是个天才,我要不是个天才那简直是个笑话。”我冷笑,这家伙竟然自恋得和我一样,会每天逢人便狂叫“我是天才。”我不知道听我喊过这话的人是否也自以为是天才,因为他们通常也以冷笑来回应我。 每当我出手投篮时高兴的想这球一定能进之后,对方便有人高兴的喊:“抢篮板!”而这还是较好的结果,因为有时他们会更高兴的看着球连板都挨不到而出界。许久之后,我再也不会感到沮丧,而是同他们一样高兴得想:“发挥正常!”每当我写出一点东西时高兴的想此乃天才之作之后,别人会高兴的说:“原来我写的东西还不算烂!”而这还是较好的结果,因为有时他们会更高兴地为自己节约几张草纸。许久之后,我再也不会感到沮丧,而是同他们一样高兴的想:“果然糟糕!” 我成绩不好,如果一定要在前面加一个限定词的话,应该是“上高中以来”,因为这个省重点汇聚了太多比我更天才的天才。我想考第一,可是连白痴也知道这不可能,于是我便在上课的时候趴在桌子上做梦拿第一,结果是成绩单上我名字的位置离第一名越来越远,倒数第一却指日可待。所以我拼命的打篮球和写东西来自我安慰,希望哪一天被WNBA拉去当后卫,或者一不小心在新概念作文大赛里露了脸而被北大免试录取,我同样知道这种事情发生的概率同明天火星会撞地球的概率差不多。极令我自卑的是经常和我一起打球的一个家伙每次考试都可以轻松的拿到600分以上,而我却一直在向500分挣扎,这一度令我对自己的智商产生了怀疑。因为天才的成绩不应该这么烂。我多么希望自己在高三也能像初三时被班主任恐吓之后就考了个令他十分怀疑我是事先知道了答案的分数那样,一飞冲天,我仍然知道机会渺茫。中午回家看电视,《七龙珠》里那个色色的小猪乌龙在七颗龙珠聚集招来了神龙之后,说希望得到一条女孩的内裤,我不禁大骂:“这个白痴,竟然不知道要高考题目!”这时我就可悲的发现原来这就是我现在最大的愿望。 我喜欢跟男生一起混,因为他们大方,他们不会像大多女生那样敏感,不会为一点小事闹得大哭一场或是几个月不说话。我常常会很粗心的莫名其妙的得罪一些女生,然后煞费脑细胞去把她们哄好。初一的时候我曾是班上颇有影响力的“五人帮”之一。我们五个人占据班干部的多数席位,而且十分要好。老大成绩特好,那时的年级第一的位子基本都是她坐着,老师更视其为明珠,我们这四人当然以她为领袖,马首是瞻。可正因如此,她骄傲得像公主一般,我们不得不处处迁就。有一次小月考,我们中的一个成绩也不错的小Y夺去了她的第一,于是她就很奇怪的对小Y“沉默”了一个月,直到下一次月考她又重新夺回了第一。从此,小Y便告诫自己以后考试千万不要超过她。而我也曾因为“不小心”同她的“敌人”将了几句话就被“打入冷宫”,最后花了好多心思将她哄好为止。从那时起,我习惯了哄女生,而且技术很不错;也从那时起,我对一些女生敬而远之。 后来我发现男生大多很大方,自然就有了不少兄弟。跟男生一起混得多了,我也变得越来越像男生,短短的头发、宽大的衣服、酷酷的篮球鞋,我可以在烈日下拼命的挥洒汗水打篮球,也可以拿起羽毛球拍同别人切磋剑术。云南白药自然成了我书包里的常备物品。同学很惊异于我浑身的伤,而且牛仔裤也因打球破了一条又一条,回到家还不得不撒谎说是骑自行车摔的。于是老妈很担心我骑车的技术。其实我的车技根本丝毫不用怀疑,比如骑车时表演《泰坦尼克号》中男主角在船头的经典动作,我估计一百个女生中能找出一个来就很不错了,而我就是那一个。而且我习惯飙车,一般女生花二十分钟的车程,我花十分钟绝对搞定,对此,我还得意的亮出口号:宁可撞死,决不减速。 或许跟男生接触太多,麻烦事接踵而至。从初二开始,我的绯闻男主角换了不下八个。我一直不明白为什么有的人可以在看到我和某个男生说笑之后就四处宣传我们在谈情说爱,有早恋倾向,还不停的对我说一些奇怪的事,目的是引诱我说出一些她可以拿来当“证据”的话,更有甚者还跑到我面前来极老道的帮我出谋划策!我实在无奈,只好赶快同那些男生保持距离,以免有更离谱的谣言出现。无聊的流言使我失去了不少的友情,也让我发现将来狗仔事业的发展前景十分光明,人才济济! 到高二下学期终于还是分了科,我极无奈的选了文科,又去重新适应一个新环境(因为读文科的学生较少,所以只是将选文科的分出去)。我本来十分愿意读理科的,因为理科班有很多我熟悉的同学。可是班主任把我拉到办公室苦口婆心的劝我读文:“**啊!你最好还是读文科啊!读理科的话你可能跟不上啊!书读不好将来就没有出路啊!你文科成绩比理科好得多啊!你要懂得扬长避短啊……”我最终不想辜负班主任的这么多“啊”,选择了离开。其实也许还有一个原因:我厌倦了这一年半当差生的感觉。 到了文科班,我舍弃得最多的东西是朋友。在这里我不想再花时间和精力去交朋友,因为害怕一年半后的分别,那时朋友都忙着各奔前程,以致提起笔来都不知道信该寄往何方。我于是常跑到原来那个现在已经变成理科的班,像回娘家一样。直到一天一个同学故意玩笑一句:“你哪个班的?跑我们班来干吗?”我这才突然意识到我已经不是他们的同班同学了,于是我开始习惯对他们使用“你们班”和“我们班”之类的词语了。 离开了原班,也是我离开篮球的开始。在被男生戏称为“侏罗纪公园”的文科班里,我实在找不到伴儿跟我一起打球。结果在好友惊异的目光中,我的运动战地从篮球场转到了乒乓球台,但是我怎么也把握不住这个体积与质量均不及篮球百分之一的小塑料球,常常狠狠的一拍子将它们挥得粉身碎骨。望着残骸,心里却生出一丝快意。 在文科班待了不久,我就发现我的选择还是错了。在我们这个重理轻文的学校,文科班是就老师眼中的差生班、弱智班,老师们可以不备课或者是不上课,理由是课程太简单不用备课,或者是内容太难我们学不会而不上课。我开始还嘲笑老师的懒,后来才发现是老师在嘲笑我们的笨。我们可怜的自尊正在被老师一点一点的撕裂。终于有一天我在食堂门口看到一张“文科生与狗不得入内”的告示,惶惶大哭……幸好后来发现这只是个梦,可是眼睛却潮了很久。 混混沌沌中,人生最美好的时光我彷惶度过,整个高三的压抑苦闷让我疯狂。有太多得到的、失去的、该留恋的和要遗忘的东西,我会用字把它们珍藏起来…… 后 记 第一次玩深沉,头都大了,却是我最真实的话。好友拿着这篇“苦水”,问我还剩下些什么。我很迷茫的想了很久,发现我还有笔。然后我告诉她,我现在最快乐的时候是每个星期天的早上,我会和原来那帮很好的兄弟打一整早上篮球,快乐的流汗,快乐的摔破牛仔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