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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源于人类最真挚的感情,喜欢不需要理由,如果非得加上一个原因,那就随便加上一个吧,比如因为你的shirt是蓝色。 因为倔强,所以拒绝一切温情的东西。到真的有人来关心,却恐惧地直想关上门。 喜欢一个人,就会喜欢上他的一切,而且只会是默默地喜欢,喜欢他的声音,喜欢他的图像,喜欢他的ID名,喜欢所有他的语句……甚至包括喜欢他喜欢的人。这不叫爱,只叫喜欢。喜欢比爱更单纯,喜欢比爱更轻盈,喜欢一样东西就会激活所有沉睡了的生命细胞。喜欢是一种纯粹的欣赏,有时候会蛮不讲理,不按逻辑出牌,颠覆所有的世俗礼仪。至今为止,我所了解的这种感情除了同性恋就是暗恋。 同性恋却是更让人敬佩的。那种喜欢应该是最纯洁的,也是最纯粹的。 我给喜欢的人送花,对方总会问:为什么送花给我? 喜欢你贝!答案这样地简洁。一切简洁的感情都让我欢喜。 至于那些转来转去,死来活去的感情,在嗅到其气味时,都会使我远远的躲开…… 如果我是一个女生,如果很喜欢另外一个女生,或许会有人发出小小的怀疑:会不会是同性恋? 这样的怀疑丝毫不引起人的恼怒,我会答:我不是拉拉! 更喜欢那种同性之间的感情,可以不考虑喜欢的是否得体,是否用力过度。而男人与女人之间,却是生来就有着无法化解的矛盾。 “男人与女人之间,还能有什么别的关系?”一些人总会抱着一副讨厌的嘴脸来猜想,而更令人气愤地是,一些原本可爱的人却也会受那些世俗观念的影响而使自己的观念摇摆不定,跟风似地产生这样的疑惑。既然这么难,这么复杂,还是简简单单地好,喜欢时就说:“因为喜欢你……” 不喜欢了就把爱给别人,然后对他说:因为……,所以我的喜欢已经转移给别人了。 明明朗朗的喜欢总是强于惨惨淡淡的暧昧不清。而男与女之间,总免不了一些令人讨厌的暧昧,或许,就因为这样,就产生了同性恋吧。
我看到风一样的女孩就想送花给她,因为我喜欢她!就像只要看到楠楠的帖子我就会很开心一样,只因为简简单单的喜欢。所有的喜欢都没有必要难于启齿。 一旦这种简单的情感中掺杂入复杂的因素,记忆就会自动失效!
[此帖子已被 孑芥 在 2006-2-25 11:02:52 编辑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