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其实你应该注意休息。。。 关于学校对学生一些权利侵权的事件很多,例如“禁吻令”,住宿期间学校擅自勒令学生停宿,胡乱摊派费用等等,确实在是否侵犯学生权利方面存在很大争议。但是关于你提出的学校强迫住集体宿舍。。貌似涉及到了学校管理权的根本性问题,基本是没有争议的。 公立学校实质上是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的延伸,或称为准教育行政部门,这也是我国事业单位体制上的一个特殊现象。公立学校应适用法律保留原则,但不能和行政机关那样完全适用,应当允许公立学校在适当的领域保持特殊性。 依法建章,还应当遵循合理性原则。在遵循法律优先原则,适当运用法律保留原则的前提下,高校对于学生的管理还存在着大量的自由裁量权空间。高校行使自由裁量权,不仅要合法,还应当受到合理性原则的制约。所谓遵循合理性原则,是指高校内部规则的制定、实施、规则内容、处分标准等均应体现公正合理的法理精神,例如不能因上课迟到而给予留校察看的处分。 根据《教育法》及《高等教育法》的规定,高校具有办学自主权,有权制定自己的内部规则。校规,是“学校所定的学生必须遵守的规则”,而规则是“规定出来供大家共同遵守的制度或章程”,其具有预先设定性、一定的权威性和强制性。虽不具有法的全部属性,不属于法的范畴,也不是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依据和参照,但作为内部管理规范和自治规则,在合法的前提下,可被认为是对法律规范的一种补充或完善,并对内部成员具有约束力。 嗯。。还有很多。。居然忘记了。。回去翻书。。-_-.. 住宿问题是学校管理的基本问题,学校规定学生必须住校是为了方便统一管理,合情合理。无规矩不成方圆,试想如果一个大学的学生都可以随自己的心意想住哪就住哪,还怎么开展正常的教学课外工作?。。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性格,但不能一味地随着自己的性格来,大学的集体住宿也是调整自己人际交往的良好时机。今后工作了你会告诉你老板我性格是如何如何的不想做这种工作啊不然你就是侵犯了我的XX权么?说白了,现在的学生就是闲着了,你不需要自己赚钱就可以舒服的过生活,学校不会给你工资你就可以没事看这个不顺看那个也不顺。这个阶段应该是每个孩子长大过程中都经历过的,我也不例外,只不过感觉大四以上的人就不应该再这么愤了吧。。毕竟有那么多现实的事情等在你面前。 个人认为,只要学校的做法合情合理身为学生都必须遵守,说小点是自己对自己的约束的,说大了就是你对这个社会的适应能力了。不要说我就不遵守你能奈我何?6楼的说的虽然听起来蛮横,却是非常实在。 东方如果还想不通,就照你教我的方法,拿头撞墙去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