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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怀念我的少年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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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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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1-21 10: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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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别处贴过的帖子。
可是我一年才写那么几篇啊,原谅我的虚荣,初来乍到,再贴我自己比较喜欢的一段文章。

怀念我的少年时光

我不知道我是不是一个好学生。开始时应该是好的,我的老师和同学都很喜欢我。那时候我的性格很内向,不喜欢运动,只与少数几个好朋友交往。我想对于其他的同学来说,我是一个神秘的人。我很怕他们,特别是女生。因为在我偶尔于课间出教室玩的时候,她们总跟我作恶作剧。她们中的一个会突然上来拉住我的手,然后一个拉一个,把我往女厕所的方向拖。我明白她们要做什么,她们要把我拉进去,出我的丑。每到这个时候我就大叫,于是“佐罗”出现了。他会扬起飞腿踢散她们,把我从欲哭无泪的尴尬中解救出来。他是我的第一个朋友。
我们度过了还算快乐的六个年头:一起去厕所撒尿,一起翻墙院偷桑葚吃,一起拔完了别人地里的萝卜打仗,一起跪在汉江边上结拜兄弟,发誓“有福同享,有难同当”。
我们几位哥们也谈论女生。在回家的时候,从汉江堤上走,就争论谁是班上最漂亮的。当时入选的一个是凡小丽,一个是陈群星。我很讨厌他们谈到凡小丽,因为我觉得她是我一个人的,我们已经有了三年多的爱情。在我心情最差的那些时刻,她总是用目光默默地鼓励我,每次,我都能看见她大大的、圆圆的眼睛里,充满了关怀与爱意。直到,直到六年级。
我对她的爱只持续到了六年级。我失恋了。我慢慢地感受到,聪明,已不再是女人们最看重的东西。一个会唱歌的小子夺走了她。他们总是在音乐课上一唱一和。甚至是在午自习上,要唱歌的时候,老师也总是点他们。她就在与他的一唱一和中开始脉脉传情,最后,彻底地抛弃了我。
后来,我开始反省我的这第一次爱情,和以后的许多次失败一样,这都缘于我的腼腆与胆小。我的兄弟们说,你应该抓住她的手。每次失败后反省,我都后悔没有记住这句话。
我想,五年级时那次春游,当她主动地坐在我旁边草地上的时候,我不应该害羞地跑开,而应该抓住她的手。还有,那次在省里获了奖,当她偷偷地吻我的时候,我不应该发呆,而应该返身抓住她的手。以后的每次失败我都狠狠地骂自己,笨蛋!你应该抓住她的手!
我的另外一个兄弟喜欢陈群星,这在我多年以后才知道。我们谈到当年的班花,他竟然还清楚地记得她喜欢穿什么样的衣服,那一天转到班上来的,哪一天又转走了。我问她现在怎么了,他说已经嫁人、生孩子了。他说应该主动点的,要不就可以抱着孩子说“这是我的”了。于是我们硒笑。
他的名字叫涂凯。后来我们还在一个学校度过了我们的高中生活,并且一起成为了村里少数几个大学生中的两个。
我的几个结拜兄弟在随后的三年中变成了我们中学的学校霸王。我很沮丧我不能再跟他们插科打诨吹牛骂X,也不再能有福同享有难同当。我被父亲安排住进了舅伯家里,开始了一种全新的生活,也与兄弟们在以后的人生道路上越走越远。我想我是舍不得他们的,但我太胆小。我曾经跟我的父亲说我的朋友们都有一把刀。父亲问我说也给你打一把怎么样,家里有一块好钢板,打一把砍刀正合适。我不知道父亲这句话有几分是真的,我差点同意下来,并憧憬着父亲的确把那一块一尺来长的钢板拿到铁匠铺去,然后给我一把闪亮的钢刀。但我最终硒笑一下,说,我要砍刀有什么用?没用。

那时候的初中还要上晚自习。第一天的时候很兴奋,因为新鲜,还有凉爽的秋风,吹得人神清气爽。但是后来我总是睡觉,白天睡,晚上也睡,并且就盯住数学课。数学老师很恼火,常常在我梦到跟那个女生相会的时候把我弄醒,叫到黑板上做二元一次方程。那是我求学生涯中第一次的玩世不恭。我听母亲说我小时侯不做完家庭作业是绝对不吃饭的,直到母亲唬我说,你不吃饭,明天就不让你上学了,这样才把我骗上饭桌。多少年来,我的邻居和乡人们都拿这个故事来教育他们的孩子,并且,不管记不记得,我也总是拿这来勉励我的堂弟妹和表弟妹们。
后来我仍然睡觉,但时不时测试卷能拿到满分,老师也不再管我。最奇的一次,是做一套竞赛卷子。我眨巴着眼睛填完了卷子,然后盖在头上酣睡。老师叫醒我看了我的卷子,对班里说,蒋克虎的卷子得了满分,先回去睡吧。我感激地收拾东西,竟发现破天荒地没有用草稿纸。从此我得了“睡仙”的称号。
我其实对文学更感兴趣,如饥似渴地读一些童话书和故事书,后来也翻一些艰涩的外国文学。到二年级的时候,我已经能写出一些东西,并能得到同学们的赞赏了。在这一年里,我也真正地开始了我长达七年的愤青生活。
做愤青的条件,首先是觉得自己高人一筹,强烈地自信,自忖有批评人的资本;其次又要有不可理喻的道德观与责任感。我从“睡仙”事件里得到了不可磨灭的自信,又从童话与故事的说教中懂得了要捍卫正义与真理,便不折不扣勤勤恳恳地做做起愤青来。
我第一个愤怒的对象,是我的班主任老师易宝龄。因为她喜欢不时地收钱,又把唐人的诗歌说成是陆游的遗作,拼音也搞得一团糟,我于是瞧不起她。而她碍于教师的面子,是死不悔改的,与是在课堂上我就常常与她理论。争论的结果自然总是我输,因为在最后,她几乎每次都要拍一下桌子,吼道,是你是老师还是我是老师?我们的讲桌因为年久失修,桌面下的横木早没了,因此当她的降龙十八掌拍在桌子上时,面板就猛地一弹,粉笔头跟着跳起一尺来高,然后大珠小珠落玉盘似的四处滚落。到了这个时候,我就知道她真的发怒了,心里嘀咕自然是你是老师,不说话了。
我的反抗总是不够坚决。我常常想,如果早生五十年,在那个烽火连天的岁月里,我不是共产党的叛徒,也是日本人的伪军了。我为这个想法着实痛苦了一段时间。
相比之下,我的那帮兄弟们要坚定得多。他们以一种一贯的态度面对着生活,像大多数差生那样,上课无聊的时候讲讲小话,伸伸拳脚,用玩世不恭的笑脸应对着老师们的怒容。我不知道他们的刀用过没有,是否如我想象的那样有着优美的弧线,是否也如武侠小说中形容的那样锋利。只是在开大会的时候听校长说学校的某某被人砍伤了,又听说体育老师陈鹏晚上出去的时候,被蒙上黑袋子打了一顿。更生动的还有隔壁班的数学老师,在教室里被学生提着铁棒赶了出去。我一直怀疑这一切都是他们干的,又希望这一切都不是他们干的。他们是我的好兄弟,做好人是我的兄弟,做坏人也是我的兄弟。
然而我再也无法融入他们的世界里,我没有选择砍刀,没有胆量去过那种放浪不羁、快意恩仇的生活。我想我欠兄弟们的。后来我写武侠小说,我把自己写成一个武艺高强的儒生,结识了我的这帮草莽兄弟们,和他们肝胆相照,浴血奋战,终于战胜了邪恶,分给他们女人和银两,一起封刀归隐。我是那么地喜欢他们。
我的数学老师换了一个。那个慈祥和蔼的、能包容我的雷老师没有再教我们。事实上从小学到中学,我们的老师都是这样一届一届地换,一批一批地换,很少有一个老师能教我们两年。我很怀念她,多少年以后我还记得她的面容。她是一个微胖的女人。
我初二的数学老师是一个卑微的男人。我想跟我们在一起的那一年是他人生中最痛苦的时刻。所有的人都不怕他,瞧不起他,给他制造着无尽的麻烦。我会在他眼皮底下睡觉,在纸上写“你讲课就像在唱摇篮曲”,然后竖起来给他看。无聊的时候我还与同桌玩石头剪刀布,把音乐书摊在桌子上,谁赢了就翻一页,到下课的时候谁翻得多,对方就请一支雪糕或汽水。我做这些事的时候座位就在第一排,他看得很清楚,但是他不敢说我。有的时候我看他气得脸嘴发青,嘴唇不停地颤抖,他也没有发作。
他这样做实在是厉害至极,因为到了二年级期末的时候,我的数学成绩已降到了不及格的边缘,并且一直到了初三下学期的时候也没有恢复。我的同学比我好一点,因为坚持自学,最高的拿到了70分。有一段时间我们很恨他,恨得咬牙切齿。但像我所有恨过的老师一样,随着时间的流逝,也慢慢淡忘了,并且转而开始同情他们。我想造物主把他们做成那样,又给他们一个卑微的灵魂,也够难为他们了。后来我遇到了形形色色的极为讨厌的人,都拿这种心态去对待他们。也许很阿Q,但这毕竟使我没有拿那种更极端的方法去对付他们,并因此留下了宽容待人的美名。
我在舅伯家住的那段日子是我有生以来第二个相对快乐的日子。我跟小我一个月的表弟住一个房间,并因此建立了十分亲密的兄弟友谊。我们有相同的爱好,读同样的书,分吃同一个苹果,睡同一张床。但大多数时候是他引导了我。比如是他开始如饥似渴地阅读,把书借给我,我才开始爱上了读书这个行当;也是他开始写一些文章,并从同学们那里得到了赞赏,我才想起我也可以把自己想到的一些东西写出来;当然,也是他首先把女孩子领到了我们的房间,我才开始把获得女孩子的青睐与崇敬当作一种乐趣。
那真是一个恋爱的黄金时节。女孩子们还没有把金钱、权势、对男人的偏见与防备,以及种种在将来好逸恶劳的想法加进爱情里边,男孩子们只要有才华,有风度,懂得绅士们的种种行径,并且长得不丑,就可以获得女孩子的芳心;若是又有流氓的心思与胆量,就可以更进一层,与她们作一些“更深层次的探讨与交流”。
表弟在这一切领域里有着天生的禀赋。并且,外界的条件也似乎注定了他要成为一个爱情的高手。譬如,良好的家教使他比别的任何同学都要更温和、谦卑、落落大方和处世不惊;与两个姐姐的长期相处,也使得他更懂得如何与女孩子打交道;俊朗的外表,优秀的成绩,以及出类拔萃的文学才华,这一切几乎是情窦初开的初中女生们不可抵御的武器。
事情起因于一次有意无意的借书。男女之间互相借书的好处,钱钟书先生在《围城》里说得很清楚,“一来一去,就有两次的机会。”后来又发展到借日记。这里的意味就很深长了。
有一天到了要睡觉的时候,表弟还在房间里走来走去,长吁短叹。我问怎么了,他才从口袋里掏出一张纸来,递给我看。很清秀的字迹,很飞扬的文采,丝丝哀怨,缕缕忧愁,尽现在一张笔记本纸上,其中提到了一个“死”字。这就是他忐忑不安的原因。
照今天的观点来看,他是太过自作多情了。哪有一个女孩子会为了男孩子轻易去死的?谁离了谁都照样能活,那种事情只是存在于男孩子为了夺得女孩子贞操时所做的假设里;真正付诸于行动的,恐怕也只限于在老旧的悲情故事里发生。
可是当局者迷,我只有稍微宽慰他几句。后来不见效,我干脆幸灾乐祸于他的忧愁,说些风凉话,独自笑笑。
不过那真是一个奇特的女子,以至于我后来都一直梦想着在自己的生命中也遇上这样的一个女孩。我相信我没有爱上他,只是因为我们见面不多交往不深罢了。对大多数男生来说,她实际上也是一个杀手。事实上,当初常常被我表弟拉出去做电灯泡的两位朋友,都不同程度地爱上了这个女孩。其中的一个因为谈吐幽默、机智善辩,一度成为了表弟一个强有力的对手,令表弟后悔不迭,痛苦不堪,直到他去参了军,成为了人民子弟兵的一份子,表弟才得以从威胁中解救出来。怎么说呢?这实在是一个才女,一个淑女,一个娇娇女,会写出一篇篇淘气、幽怨、清新、淡雅的散文;会留一头乌黑的长发,穿一袭长裙;会给人一种小鸟依人的,是男人都想去保护她的那种感觉。比起那些看了第一眼就只想与其做爱的那种美女,这种女孩才真正是男人的尤物,值得为她舍弃一切,去追求她。
接下来的故事有些顺理成章。有一个晚上半夜醒来,他告诉我他吻了她;又一个晚上他让我看他的日记,虽然用了一些省略号,但我明白发生了更深入的事情;以后有几个晚上被吵醒,偶尔有别的朋友也在,偶尔就他们俩,但总算没有发生令我更尴尬的事;最后的情形大家都猜得到,他老爸学到精湛的开锁手艺,将他数十个带锁的笔记本悉数套开,于是一切真相大白,该发生的都发生了。
这实在是90年代中国所有早恋故事的一个缩影。
我后来常常想起这件事情,并试图从这个故事里得出一些经验教训,以指导我将来的生活。我无意中发现,舅父竟是这个故事中受伤最深的一个人。他曾那么地自信于他教育子女的方法,与他们建立了深厚的友谊;并又顽固地相信男女生之间纯洁的友谊,多次热情地招待了儿子那位聪颖可爱的“女同学”,以至年轻的一辈们无不赞赏他是一位最开明的父亲。然而他所相信的一切却毫不留情地背叛了他。甚至是我,他一直认为的一个连谎也不会撒的书呆子,竟也把整件事情瞒得滴水不漏,令他一直没有发觉。这极大地打击了他的自信,使他不再毫不动摇于他坚守了近五十年的价值观,并感到未来的生活也不再易于把握。一个星期后,我看到他的两鬓出现了白发。
故事还远没有结束。
两年后我与表弟相聚于同一所高中,一个懒洋洋的下午,我们竟又遇到了消失一年的那个女子。寒暄了几句,她要表弟骑车送她回去。所谓回去,是回到邻镇的另一所高中,三十多里的路程,骑车要两个多小时。因为天快黑了,表弟要我也一起去。我虽然极不情愿做电灯泡,但兄弟有事相求,也不好拒绝,权当是两肋插刀罢了。
路实在是很长,对于他们来说可能是越长越好,但对于我这种只想把任务完成的人来说,这实在不是一件好事。夕阳下落的时候很美,满天的红霞,路边又是两排整齐的树,绵延不绝的油菜花的海洋。这实在是一个谈恋爱的好环境,但毕竟时过境迁,大家都再也找不到那种如梦如烟的感觉。只是一路的唱歌,从《小芳》到《同桌的你》,从《模范情书》到《光辉岁月》,从《上海滩》到高唱《马桶》,直到大家都找不到什么歌还没有唱,才停歇下来,一声不响地赶路。
后来的事情实在是有些令人扫兴,以至当我自己也深深地爱上了一个女孩,从心绪不宁到茶饭不思,从苦苦追求到不胜了了,不禁都想起周华健的《怎么了》,歌里说,“都懂了,但是也不爱了;都有了,却已不愿再付出了。”“因为爱是好的,所以恨是会的,当时极爱的人没想到会变得没什么。”从此我不再相信轰轰烈烈的爱情。
到达她那里时已经晚上七点多了,没有月亮,天很黑,但校门口昏黄的灯光下黑压压的站了一群人,是来迎接她的。站在最前边的那个男生上前来搂住她的腰,脸色铁青地说,怎么现在才回来?她问,你不高兴?他说,哪有,回来就好。
我们后来知道那男生的名字叫于刚,手下有六十多个兄弟。十多个是结拜过的,是他们学校里威猛的一派。他很爱她,为她割腕自杀过,因为人壮,送到医院竟没有死,于是做了她的男朋友。这实在是一个讨人喜欢的男人,爱得那么彻底。我猜大多数女生是无法拒绝的,她也是。表弟虽然给了她那么多美好的幻想和浪漫,但真正把她耳边的呢喃变为现实的,不顾一切的用整个生命去爱他的,毕竟是眼前的这个男人。
表弟有过一刻的惊讶,但随即走上去,伸出手来与他相握。表弟说,她回来了,我们也要走了,祝福你们。我们走了几步,于刚说,你们送我女朋友回来,就这样让你们走了,就太不够意思了。
我们一起来到那里最好的一家酒店,在楼上拼了两张桌子,与他的兄弟们演绎了又一场鸿门宴。她先敬了我们两个每人一杯酒,说着优美的辞令,举止高贵而优雅。像一切欧美上流社会的主妇们那样,她在整晚的酒宴上表现得风度翩翩,大方迷人。于刚和他的兄弟们在接下来的时间里频频向我们敬酒,直到我们的笑容有些苦涩,再也装不下去了,才草草地吃了些饭,算是收场。在实在是一个好的结局。出于多年来对学生混混们的了解,在那种情况下的遭遇,不被他们暗地里海扁一顿,实在是遇到了一群大度的人。
第二天搭车回来后,我就再也没有见到过她。但偶尔从先前的一些朋友那里听到关于她的一些消息,知道她变成了什么样的一个人。从书卷里面走出来,穿上了超短裙,又终于名副其实地成为了港片传说中的“嫂子”。据说有一次她遇见了一个同乡,因为珍惜,便请他喝酒。这位清高的同乡却不屑于一位行为不检的女同乡的好意,轻蔑地将酒杯摔在地上,结果招来她的兄弟们一顿暴打。后来这一派的人又来报复,那一派的人又来增援,将整个酒楼团团围住,好一阵大闹天宫,使医院和监狱都猛然地添了几十号新丁。爱情使懦夫变为勇士,一不小心,却也能使天使变为魔鬼。
我的感情生活却相对简单。除了暗恋一些女生和被一些女生暗恋外,我把更多的时间用在取悦自己这件事上。我做一切自己喜欢的事情,读书、写东西、钓虾、养蚕、放风筝、与不喜欢的老师作对,以及用卡纸糊一些飞机、舰船、别墅、凉亭之类的东西。都是一些富于想象力的事情,随便我怎么做。这是我人生中第二段相对快乐的日子,没有繁重的家务活,不必下地劳作,没有父亲的呵斥、母亲的唠叨,我用大块的时间来塑造和发展自己,使我变得头脑充实,性格温和,志趣高雅和身体强壮。这种状态是以后的任何时候都不会有的。我想,只有我从初出生到开始记事的那段时光才可以与之相比。那被我认为是我人生中第一段相对快乐的日子。
然而,也有一些不愉快的事情发生。比如,我始终没有学会给舅父添饭。这实在是一件不讨人喜欢的事情。我父亲叫这是缺心眼。我自己也觉得作为一个晚辈,这种讨人欢心的、举手之老的事情也学不会,实在是有些丢脸。所以有舅父一起吃饭的时候,我总是感觉尴尬而拘谨。我的舅父还告诉我不要糊那些纸玩意以及写作,我多多少少地听从了他的命令。而现在看来,他也多多少少地扼杀了我的创造力。
令我一生追悔的是,我当时太过专注于自己的世界,以至忽视了身边许多关心我的朋友们。许多人一旦离开了,竟再也没有机会见面。一位叫刘进辉的朋友,在我养蚕的那几个月里,每天为我捋来大包的桑叶,一天也不曾间断。然而当她去参了军,在陌生的环境里孤独无助时,我却没有及时的安慰他。他来的信有好几封,我却疏于回复。唯一的一封他没有收到,后来知晓后竟写信来向我道歉。随着岁月的增长,我对友谊的信仰甚至超过了对爱情的信仰,就更加怀念儿时的朋友,后悔当初没有给他们更多的关怀 。一个热恋的人可能后来就不爱了,一份真诚的友谊却常常是相交一辈子。

快乐的日子很快就过去,转眼竟到了三年级。我这才意识到还有个高中要考。这实在是一件很麻烦的事。后来我们的班主任老师找到我说,上一年我们学校被剃光头了,这年一定要考上几个,你成绩不错,一定要为学校争气啊!于是我又背上了为学校争光的责任。这使事情更加复杂了。
很多时候我不能同时做好两件事,譬如学习和生活。在理解生活这个词上,我把它定义为使自己快乐。而学习是一件令人讨厌的事。那么多的题要做,那么多枯燥无聊的课要听,那么多老师一双双慈母般的眼睛,简直太恐怖了。它们使我无法专注于自己快乐的生活:如饥似渴地读书,兴高采烈地放风筝,悠闲地钓虾。这实在是一件极大的麻烦。
还有,我讨厌责任。那令我承受巨大的压力。如果我喜欢去考一所重点高中,我自然乐陶陶地去努力做好。但如果你说因为上一年没有一个考上重点,这次就全看你的了,我保证逃之夭夭。这是我觉得事情更麻烦了的原因。
事实上,对付一个愤青最好的方法是激将法。譬如说,“就凭你,永远也别想上重点高中!”那我敢肯定,我当年肯定就上重点高中了。愤青爱面子,永远也不能忍受别人瞧不起自己。我说过,做愤青的条件之一,就是觉得高人一筹,强烈地自信,他们相信没有自己做不到的事情。可惜的是,当初只有人预言我进不了重点班,迫使我只是小露了一手,在分班考试时考了个年级前三名而已。
但是,不管我喜不喜欢,时光的战车还是把我拉进了中考的战役里。我用我的本能解决了那些麻烦。我知道我喜欢干什么。什么期望、重点、责任,一切都见鬼去吧。我要我的散漫和悠闲。
我把桌面揭起来一块板,上面放课本,桌斗里放《牛虻》、《傲慢与偏见》、《苏菲的世界》、《射雕英雄传》。看书时,老师来了我就用课本或身体挡住,老师走了我又继续,就这样打了近一年的游击。我始终迷惑于老师们的观察力,是他们真的什么也没发现,还是恨铁不成钢早已把我放弃?反正,他们从来没有找我麻烦。或许,是我太过机灵了。我记得有一次上课玩魔方,老师终于发现了有点不正常。他从讲台上冲下来,说蒋克虎你在玩什么,把手伸上来。我抬起头,一脸茫然地说,什么,没什么啊。他站在我旁边,令我把手从桌子底下拿起来。但是,确实什么也没有,手上,地上,桌子里,一切都干净得很。看着我一副无辜的样子,他终于疑惑不解地走回讲台去,说蒋克虎你要认真听讲啊,整天低着个头,真不知道你在干什么。我很庆幸他没有让我站起来,因为魔方就夹在两个膝盖间。
我的文章慢慢象模象样起来,受人喜欢,并拥有了一群固定的读者。通常一段写完,就被人借过去传阅,完了再要回来接着写。我总是信马由缰,想到哪里写到哪里,从来不管什么构思、立意、结构之类,也没有想要去发表。我的写作完全是为了取悦自己,满足自己想写的欲望罢了;或者更深层次地,从同学们的热心和赞赏里获得一种简单的成就感。这一切,就足够了。
直到有一天,我前排的一位女读者说,你有什么打算?她指的是关于中考的打算。她告诉我说我应该为自己的前途想一想,在学习上努力一下了;即使不为自己,也要为父母想一想。这是第一个关心到我前途的女生,第一个告诉我还要为别人着想的女生。先前同学们传言她喜欢我,我想起以前她的种种令我奇怪的举动,看着她焦虑的眼神,终于有点相信了。我想了想,我是该为自己,我的父母,或许还有这个女孩子的好心想一想了。但是管他呢,第二天我还是照样趴在桌斗里看书,照样对她的忧虑和欲言又止熟视无睹。这样就被一个人感动了,那我也太没面子了。
我的彻底觉悟是在离中考还有十五天的时候。我想我也是该翻翻课本了,老爸拿出那几个钱也还真不容易,丢到水里也要“咕嘟”一声吧!我把从前老师发的一套套卷子从桌斗里找出来,又借了别人做过的,对照着左翻右翻起来,终于把一张张新卷子摸旧了。老师看着一贯蔫蔫的家伙竟突然把一张张卷子翻得热火朝天,几天都偷偷地留意我,心想这家伙不会是想犯什么事吧?
去县城中考的前一天晚上,我一直翻来覆去睡不着,心里总像被一个什么东西牵绊着。后来我终于找到答案,将初中的课本、复习资料以至文具之类,凡是与初中有关的一切东西统统抱出来,一把大火点燃,烧了。
我的心中不再有考不上高中怎么办的念头,要不要复读的念头。不给自己半点退路,“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不复返。”
后来我老爸指着我鼻子说,“你他妈真是个败家子!那上百斤的书,少说也可卖个几十块吧,被你一把火就烧了!你妈做一天工,累死累活才挣几个钱?”我说你当初怎么不说我。他说,你当初还没考,谁敢惹你?我内心狂笑,心想你也有怕我的时候!十分地满足,任他去骂了。
考试的结果,我的家人和老师都感到很可惜,因为再多三分就可以上重点了。但我却很满足。平常物理、化学只能考八十来分的,中考竟考了一百零八、一百零九,数学也由九十多分上升到了一百二十五,加上其余的,算下来总分竟比平时多了一百来分。想想班里的复读生,多读一年也不过会多考五六十分,而我用半个月的时间就做到了,并且做得比他们好。我给自己颁了个最佳进步奖,心里想上帝把我造得这样神奇,也该满足了。

我不太愿意提及我的高中生活。我总是以一种感恩的心态来回忆我的过去,这样我会觉得我是那么地热爱生活。然而每当忆起那段经历,我还是久久不能释怀。那里有太多的伤害、痛苦与悔恨,以至于大多数时候,我希望那只是一段梦魇,而不是一段清晰的回忆。
我在那里学会了撒谎、虚荣与玩世不恭,我的狂妄无知伤害了很多同学和老师。同样,他们也毫不留情地回敬了我。我有一个与我作对了三年的敌人,与两个老师吵过六回架,三次被赶回家去,四个女生因为我而哭过,嘲讽过七个老师,两次打架,两次想过跳楼自杀,用三年的时间追过一个女生,认了九个妹妹。
我不知道为什么我的生活会如此杂乱无章。我不责怪命运,以及旁的任何人,我想这是我的性格造成的悲剧。这世界容不下狂放不羁的人,他们只有去流浪。
我终于感觉到厌倦。当岁月磨去了我的棱角,使我不再神采飞扬的时候,我只是怀念我的朋友。那些跟我一起走过苦闷与彷徨的朋友。我们一起逃课放风筝;一起围在角落里,抓着一把白子或是黑子杀得天昏地暗;一起跑到汉江边上大喊大叫,疯狂地围追一只善良的野狗;一起忙得昏天黑地,看着我们的社团成立,并把她的刊物卖遍全市七所高中,卖到大武汉;我们一起收获他们敬佩的目光,得意洋洋地接受他们的赞赏;我们一起承受高考的压力,在得意的时候欢笑,失意的时候放声大哭。朋友,朋友!
我在高中毕业两年后结束了我的愤青生活。在大学的前两年时间里,我还写了一些愤世嫉俗的文章,以狼主的笔名贴在一些论坛里。后来学校的文学院报和校报转载了其中的大部分。我始终不愿意让我的真名出现在学校的刊物里,我不想让别人知道我还是个愤青。我也不再那么如饥似渴地读书或是写作。城市有太多的诱惑,浮躁的气息令我离文学越来越远。我开始喜欢一些经济管理类的知识,因为我发现我是那么地渴望金钱和成就感。我不愿意让我的父母亲人继续受穷,我要报答他们。我希望找到一个人,我可以爱她一辈子,过一种平淡的日子。我想到人世间最浪漫的事,就是回家后和妻子一起洗碗,从她手中接过湿漉漉的盘子,用抹布擦干净,然后一个个地摆好。我变得木讷起来,不再能对着漂亮的女生口若悬河地卖弄我的学识,风趣幽默地逗她们开心,也忘记了绅士们的种种行径。我的老朋友们曾经笑我是个风流才子,他们再看到我,又该笑我是个木讷老和尚了。我只是不想再做愤青,可以积极地去做一些事情,实现我人生的梦想;也不再在花间游移,给别人和自己都造成痛苦。
我用“怀念”来结束了我的愤青生活。我把这段经历整理出来,就像清理积存在角落里的费报纸,以便一时的劳作过后,我可以不再看见它们,不再去想它们。我想这样我会更加投入地去面对将来的生活。我对自己说,再见了,我的愤青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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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4-11-21 14:1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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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灵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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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1-21 10:19 | 显示全部楼层
"除了暗恋一些女生和被一些女生暗恋外,我把更多的时间用在取悦自己这件事上。我做一切自己喜欢的事情,读书、写东西、钓虾、养蚕、放风筝、与不喜欢的老师作对,以及用卡纸糊一些飞机、舰船、别墅、凉亭之类的东西。都是一些富于想象力的事情,随便我怎么做。这是我人生中第二段相对快乐的日子,没有繁重的家务活,不必下地劳作,没有父亲的呵斥、母亲的唠叨,我用大块的时间来塑造和发展自己,使我变得头脑充实,性格温和,志趣高雅和身体强壮。这种状态是以后的任何时候都不会有的。我想,只有我从初出生到开始记事的那段时光才可以与之相比。那被我认为是我人生中第一段相对快乐的日子。"
   这样的生活是一生中的极品,长大了,真正的快乐也就远了.

   楼主,功底深厚啊.
原谅我这一生空怀理想,痴迷自由,这条路,也许每一步都是盲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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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1-21 10:28 | 显示全部楼层
自己的 少年和楼主好大的不同

当时的自己真的很好学,很听话

不象楼主那么叛逆...

也不象楼主笔下的自己爱好文学 爱幻想

家乡那样的保守

男女之情什么的离我们简直太遥远了~

过的很平淡~

小学初中的印象那么的浅~

隐约的只记得一个叫方静的不知道现在是否已经结了婚的女孩了~~

没有什么是值得记住的。 也没有什么是我们真正能记住的。 很多事情过去了就过去了。 什么都不曾改变。 就这样,忘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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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夜精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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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1-21 12:39 | 显示全部楼层
久一点的时候我给自己怀念了一下年少的时光
那些时光像在真实的梦中萦绕
........
很想写下自己走过的快乐或胡乱的年少
....断续着不知停留在哪了

楼主很强的文笔
淡青的~~
怀念
http://www.blogcn.com/User8/wubian/index.html ———笑言无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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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精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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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1-23 22:46 | 显示全部楼层
真的很长啊!!!!!
碧落!来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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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灵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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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1-26 12:5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谅我的冒昧
但是楼主的快乐时光是真实的吗;
还是加进了一些文字的粉饰?
不过我还是相信楼主是快乐的
因为你是一个性格如此完美的人

你和朋友们倒下的时候 雨还在下 我看见一滴雨水与另一滴雨水 在电线上追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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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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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11-27 22:5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想那种快乐是真实的,虽然当时并不一定体会得到。往往只能依靠回忆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是幸福快乐的,时间过得越久,就越是肯定。
另外我不是一个性格完美的人,性格完美的人或许并不存在。我有许多的缺点和性格缺陷,你只看到文字里的那一面罢了。但还是谢谢你的赞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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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1-28 10:1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这里着的很佩服你啊。功底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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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1-28 22:11 | 显示全部楼层
叛逆的时代~纷繁多彩的生活~最后只希望过平淡的生活!
每个人的归宿都是这样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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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精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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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1-29 12:20 | 显示全部楼层
文章太长了,建议写点短的!时间是金钱啊!不要浪费在长篇大论上
永远有多远?爱有多远,永远就有多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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